|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7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七十) | ||
沂水某无纺布加工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2025年2月28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沂水某无纺布加工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1.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025年1月16日,许家湖镇应急办聘请专家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时,发现该单位油墨库未设置安全技术说明书看板、未采取防溢流措施等事故隐患,该单位未对该2处事故隐患采取措施消除)。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