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4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六十四) | ||
山东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操作规程案。2025年1月7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生产车间离心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开启离心机前未关闭离心机顶部盖子)。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高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操作工张某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