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6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四十八) | ||
沂水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案。 2024年10月25日,杨庄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沂水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2024年9月份自查的2条安全隐患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或者公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