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6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2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四十六)

山东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案。 2024年10月28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员工伊某某入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足。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11.13)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