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026-00092 | 主题分类: | 土地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
| 标 题: | 继承公告 韩祥彩 | ||
桑振国与韩祥彩是夫妻关系,桑振国于2026年04月13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鑫丰花苑小区1号楼1单元602室等2处的不动产房屋一套,房产证号:鲁(2024)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5653号;沂城街道徐家洼村,泰山路以北不动产房屋一套,房产证号:沂房字第016300587号,土地证号:沂国用(2005)第228号;沂水县东关社区,文昌路以北等3处的不动产房屋一套,房产证号:沂房字第016110789号。上述3套不动产是桑振国和韩祥彩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桑振国的遗产。现继承人韩祥彩表示要求继承桑振国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沂城街道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桑振国的配偶、父母、子女共4人,分别是父亲桑起修(372827********0012)、母亲高德玲(372827********0002),配偶韩祥彩(372827********0068)。长子桑安忆(371323********0815)。桑振国的母亲高德玲于2008年4月29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桑振国的父亲桑起修、长子桑安忆于2026年6月18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桑振国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桑振国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韩祥彩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 于2026年7月10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6年7月10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