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44-04-03-2016-023883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物价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16-05-25 | 发布日期: | 2016-05-25 |
| 标 题: | 关于蒙山龙雾茶博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 ||
关于蒙山龙雾茶博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山东蒙山龙雾茶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蒙山龙雾茶博园AAA级旅游景区门票的报告》收悉,根据临价费发〔2008〕121号文件规定及旅游参观点运营成本费用调查情况,经研究决定,蒙山龙雾茶博园门票价格为38元/人·次。
你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方可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批复试行期一年,试行期届满前重新报批。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