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fzhggj/2026-000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8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
| 标 题: | 沂水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年4月28日) | ||
沂水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年4月28日)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依据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备注 |
一 | 交通 | 一、客运出租车运价 | 县物价局 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沂价字〔2017〕31号) | 授权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否 | 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 | |
1、基本租费 | 起租费为2公里内5元,2(含2公里)-7公里内1.5元/公里,7公里(含7公里)后每公里增加50%的空驶费,即2.25元/公里。2公里以后每500米计费(跳表)一次,不足500米按500米计算。 | |||||||
2、计时收费 | 车速低于12公里时计时收费,前5分钟内免费,5分钟(含5分钟)后每5分钟收取1公里租价,不足5分钟按5分钟计 | |||||||
3、夜间收费 | 22时(含22时)至次日5时以内(不含5时)租用时起租费不变,2公里以上(含2公里)每公里加收20%的租价 | |||||||
二、公交车票价 | 2元/人.次 | 县府办《关于印发<沂水县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2015〕45号) | 否 | |||||
三、农村道路客运票价 | 根据始发站、终点站及里程不同,执行不同的客运票价,票价水平在1-13元,详见文件。 | 县物价局 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农村道路客运票价的通知》(沂价字〔2011〕29号) | 否 | 在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道路客车经营者不得在政府定价水平以外特殊的加价政策。 | ||||
四、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 城市管理部门 | 否 |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
1、景区配套停车场收费 | 小型机动车10元/辆•次,中型机动车15元/辆•次,大型机动车20元/辆•次。 | 县发改局《关于景区配套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4〕29号) | ||||||
2、临沂市中心医院停车场收费 | 停车场为计时收费停车场,1小时(含)以内免收停车费,超过1小时后以小时为单位计费收取。 | 县发改局《关于修改临沂市中心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5〕46号) | 前来就诊就医的人员(含住院期间),凭有效诊疗凭证免费停车。当日门诊取号单、电子缴费凭单、收费票据、预交金收据、入院凭证、医疗费用结算单等就医凭证绑定医院停车系统后判定为就医车辆。住院患者车辆凭住院号绑定医院停车系统后,免收住院期间停车服务费,每位住院患者只能绑定一辆车。 | |||||
3、沂水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 | 停车场为计时收费停车场,1小时(含)以内免收停车费,超过1小时后以小时为单位计费收取。 | 县发改局《关于继续执行沂水县人民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5〕47号 | )否 | 当日就诊治疗凭证包括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以凭证上载明的日期为准。门诊患者可用凭证为门诊诊察缴费票据、检查治疗缴费票据、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取药缴费票据、取药凭证等;一次缴费分次治疗患者(包括血液透析、高压氧治疗、连续静脉输液、放疗、化疗等)可用凭证为治疗缴费凭证、相关治疗科室出具的证明等;体检人员可用凭证为医疗机构体检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 ||||
4、中心街北首三角停车场、小沂河南路沂博路停车场和彩虹路停车场 | 白天(7:00-19:00),小型汽车2.5元/小时、大型汽车3.5元/小时;夜间(19:00-7:00),小型汽车1.5元/小时、大型汽车2.5元/小时。 | 县发改局《关于明确中心街北首三角停车场、小沂河南路沂博路停车场和彩虹路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6〕17号 | )否 | 军车、警车以及其他喷有统一标识的公务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免收停车费。残疾人专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免费。 | ||||
5、中心医院南门西(健康西路)路沿石以上43个机动停车位 | 白天(7:00(含)-20:00):2元/小时;夜间(20:00(含)-7:00):1.2元/小时。 | 县发改局《关于临沂市中心医院南门西(健康西路)路沿石以上43个机动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6〕16号) | 否 | 1、该区域原则上用于停放小型汽车。小型车指小轿车、城市SUV、面包车等悬挂蓝色、绿色、黑色牌照的燃油汽车、电动车及混合动力车。 | ||||
6、沂水县颐和制药停车场 | 白天(7:00-19:00),小型汽车2元/小时、中型汽车2.5元/小时、大型汽车3元/小时;夜间(19:00-7:00),小型汽车1.5元/小时、中型汽车2元/小时、大型汽车2.5元/小时。 | 沂发改〔2024〕46号关于明确沂水县颐和制药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否 | 1、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为2小时;如果在该停车场充电不超过4小时(含4小时),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
7、沂水县人民医院西城院区停车收费标准 | (一)地上停车场。对前来就诊就医的车辆、来院探访车辆及其他临时性停放的机动车辆免费开放。 | 《关于明确沂水县人民医院西城院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6〕22号) | 否 | 对前来就诊就医人员(含住院期间)所驾乘车辆凭就诊治疗凭证免收停车服务费。当日就诊治疗凭证包括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以凭证上载明的日期为准。门诊患者可用凭证为门诊诊察缴费票据、检查治疗缴费票据、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取药缴费票据、取药凭证等;一次缴费分次治疗患者(包括血液透析、高压氧治疗、连续静脉输液、放疗、化疗等)可用凭证为治疗缴费凭证、相关治疗科室出具的证明等;体检人员可用凭证为医疗机构体检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 ||||
8、沂水县月澜湾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白天(7:00-20:00含7:00)2元/小时,夜间(20:00-7:00含20:00)1.5元/小时。 | 《关于明确沂水县月澜湾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5〕50号) | 否 | 1、该区域原则上用于停放小型汽车。小型车指小轿车、城市SUV、面包车等悬挂蓝色、绿色、黑色牌照的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车。 | ||||
9、沂水县龙湾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白天(7:00-20:00含7:00)2元/小时,夜间(20:00-7:00含20:00)1.5元/小时。 | 《关于明确沂水县龙湾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5〕58号) | 否 | 1、该区域原则上用于停放小型汽车。小型车指小轿车、城市SUV、面包车等悬挂蓝色、绿色、黑色牌照的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车。 | ||||
10、沂水县龙湾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白天(07:00-20:00(含)),小型汽车2元/小时、中型汽车2.5元/小时、大型汽车3元/小时;夜间(20:00-07:00(含)),小型汽车1.5元/小时、中型汽车2元/小时、大型汽车2.5元/小时。 | 县发改局《关于明确沂水县正阳西路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5〕72号) | 否 | 1、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为2小时;如果在该停车场充电不超过4小时(含4小时),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
11、庐山新材料高科园危化品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进场后半小时内免费,半小时至2小时以内30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24小时内封顶价60元,24小时后重新计算累计收费。 | 县发改局《关于明确庐山新材料高科园危化品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6〕19号) | 否 | 军车、警车以及其他喷有统一标识的公务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免收停车费。 | ||||
五、事故及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 | 市发改委 公安局 交通局 市管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市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县发改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县事故及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函》 | 否 | ||||||
1、事故停车场 | 按天收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并负保管责任。大型车30元/天,中型车20元/天,大型车10元/天,农用三轮、拖拉机、摩托车其他机动车8元/车 | 否 | 对同一车辆收取停车服务费后,不再单独收取货物看管服务费。 | |||||
2、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 | 按天收费,不足12小时按半天收费并负保管责任。大型车30元/天,中型车20元/天,大型车10元/天,农用三轮、拖拉机、摩托车其他机动车8元/天 | 否 | 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货物装卸费、货物看管服务费收费服务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
二 | 教育 | 一、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临沂市发改委《关于明确我市学前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5〕139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教育部门 | 否 | ||
1、省示范幼儿园保教费 | 中心城区内幼儿园770元/月/生,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和农村范围内幼儿园620元/月/生 | |||||||
2、省一类幼儿园保教费 | 中心城区内幼儿园650元/月/生,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和农村范围内幼儿园520元/月/生 | |||||||
3、省二类幼儿园保教费 | 中心城区内幼儿园530元/月/生,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和农村范围内幼儿园420元/月/生 | |||||||
4、省三类幼儿园保教费 | 中心城区内幼儿园410元/月/生,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和农村范围内幼儿园320元/月/生 | |||||||
二、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 | 2.50元/生.课时 | 县发改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沂发改〔2022〕23号) | 否 | |||||
三、公办中小学学生装费 | 小学夏秋冬分别为75、85、200元/套;初中夏秋冬分别为90、110、210元/套;高中夏秋冬分别为100、110、220元/套 | ;《关于调整沂水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最高限价的通知》(沂发改〔2025〕55号) | 否 | 最高限价 | ||||
四、开慧实验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 学费最高每生每学年7750元。上述标准不含财政拨入生均公用经费。 | 关于沂水县开慧实验小学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沂发改〔2024〕45号) | 否 | 最高限价 | ||||
三 | 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 县物价局《关于幸福家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沂价字〔2012〕37号) | 授权县人民政府 | 住建部门 | 否 | ||
1、主房 | 3元/月.平方米 | |||||||
2、配房 | 5元/月.平方米 | |||||||
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 县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三部门《关于公布沂水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沂发改〔2023〕115号 ) | 否 | ||||||
1、公共服务费 | 一星级:不带电梯0.30元/平/月、带电梯0.80元/平/月; | 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与物业公司签订房屋空置协议,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的60%收取 | ||||||
2、停车服务费 | 普通停车场的基准价格为25元/车位/月,使用机械立体停车装置的基准价格为45元/车位/月,均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未办理车辆出入通行手续或合同约定暂不使用车位的视为车位未启用,应免收停车服务费 | ||||||
3、车位场地使用费 | 基准价格为160元/车位/月,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划定的停车位 | ||||||
4、车位租赁费 | 普通停车场基准价格为160元/车位/月,高级停车场基准价格为240元/车位/月,均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建设单位的车位(包括非前期物业) | ||||||
5、其他服务收费 | 实行人员出入证管理的免费每户最多5个,因遗失、损坏补办的,每卡最高不超20元。实行机动车出入证管理的,免费每车1张,因遗失、损坏补办的,每卡最高不超50元 | 实行车牌录入管理的不涉及工本费 | ||||||
四 | 环境 | 一、生活垃圾处理费 | 县府办《关于印发〈沂水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25〕23号) | 授权县人民政府 | 城市管理部门 | 是 | ||
1、个人负担 | 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3元/人•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1元/人•月。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龄儿童免收。 | |||||||
2、集体负担 | 各级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按在职职工人数2元/人•月收取。 | |||||||
五 | 文化旅游 | 一、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门票、交通服务价格 | 授权县人民政府 | 文化旅游部门 | 否 | 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全票优惠;6-18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优惠;现役军人家属、军烈属、因公牺牲及病故军人遗属实行门票减免优惠;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实行免票优惠。 | ||
1、沂河三桥旅游景区游船、画舫、快艇 | 乘坐游船、画舫、快艇等游览收费均为60元/人• 次。 | 县发改局《关于明确沂河三桥旅游景区游船 画舫 快艇票价的通知》(沂发改〔2020〕115号)、《关于继续执行沂发改〔2020〕115号文件的通知 》(沂发改〔2021〕107号) | ||||||
2、东皋公园文峰塔 | 乘坐电梯为10元/人•次,步行为5元/人•次。 | 县发改局《关于东皋公园文峰塔门票价格的通知》(沂发改〔2024〕19号) | ||||||
3、东皋公园动物园和弥勒宫 | 动物园门票价格为10元/人•次,弥勒宫门票价格为10元/人•次。 | 县发改局《关于东皋公园动物园和弥勒宫门票价格的通知》(沂发改〔2024〕18号) | ||||||
4、雪山彩虹谷、沂蒙山根据地景区 | 1、雪山彩虹谷景区门票价格80元/张,景区内游览场所野战谷票价40元/张、彩虹飞船票价30元/张、滑草票价10元/张、彩虹飞翔票价30元/张、彩虹跳跃票价20元/张、旋转木马票价20元/张、彩虹漂流票价60元/张,彩虹飞雪票价60元/张、彩虹卡丁车票价30元/张、观光车票价10元/张。儿童乐园项目单项票价10元/张。 | 县发改局《关于雪山彩虹谷、沂蒙山根据地景区门票价格、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的批复》(沂发改〔2024〕40号) | ||||||
5、天然地下画廊景区 | 天然地下画廊景区门票价格75元/张,景区内游览场所卡丁车票价30元/张、穿越天谷漂流票价60元/张,观光车票价10元/张。 | 县发改局《关于天然地下画廊景区门票价格、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的批复》(沂发改〔2024〕41号) | ||||||
6、天上王城景区 | 1、天上王城景区门票价格80元/张。 | 县发改局《关于天上王城景区门票价格、游览场所票价和交通服务价格的批复》(沂发改〔2024〕42号) | ||||||
二、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有线数字电视(含机顶盒1台)城市24元/月,农村不超过20元/月,同址、同户家庭开通多台数字电视,第二台起每台10元/月(机顶盒自行购买)。 | 县发改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县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4〕27号) | 否 |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市总工会认定的持《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 ||||
六 | 养老服务 | 一、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 | 县发改局《关于明确县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化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0〕79号)、《关于继续执行县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社会化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1〕74号) | 授权县人民政府 | 民政部门 | 否 | 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减半收取床位费 | |
1、床位费 | 阳面房间750元/床/月、西面房间600元/床/月、智能医用床垫200元/床/月 | |||||||
2、护理费 | 普通护理300元/人/月、轻度护理600元/人/月、中度护理1200元/人/月、重度护理1800元/人/月 | |||||||
二、普惠性养老机构 | 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关于明确沂水县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沂发改〔2025〕81号) | 授权县人民政府 | 民政部门 | 否 | 普惠性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照料护理费、伙食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 |||
1、床位费 | 单人间:一级1100元/人·月、二级1400元/人·月、三级1800元/人·月、四级2300元/人·月、五级2900元/人·月。 | |||||||
2、护理费 | 自理级:一级300元/人·月、二级400元/人·月、三级500元/人·月、四级600元/人·月、五级700元/人·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