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我县目前施行的基准地价估价基准日是2023年1月1日,按照省市要求,2026年6月底之前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基准日统一设定为2026年1月1日,该轮更新包括城区和乡镇驻地的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已形成,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后,由县政府公布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级别更新情况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区采用分类定级、乡镇采用综合定级,按照土地用途划分为商业、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四类,其中商业、住宅用地划分五个级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划分四个级别。
(一)城区土地级别更新情况(详见附件1)
1.商业用地级别变化。综合考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泰山路以南、珠江路以西、康和路以北、工业园路以东由原来的三级调整为二级;考虑到区域跨级别不符合规程要求,将长江路以西,文昌路以北,雪山河路以南,珠江路以东区域由原来二级调整为三级;考虑到围绕学校周边、医院、县城发展方向等因素,将泰山路以南、海河路以东、鲁州路以北、淮河路以西由原来的四级调整为三级;双马路以南、清源河路以西、黄山路以北、淮河路以东由原来的三级调整为二级。
2.住宅用地级别变化。根据收集资料及现场踏勘,土地利用状况与上轮相比无显著变化,维持原级别符合客观实际,本轮住宅用地级别与上轮保持一致。
3.工业用地级别变化。考虑到区域跨级别不符合规程要求,将锣鼓山西路以东、文诚路以西、昆仑山路以北区域由二级调整为三级;考虑到总体规划的完整性,将小沂河以东、龙泽丽都小区东路以西区域由二级调整为一级;考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土地定级因素和权重的变化,将天目山路、天寿山路以南、衡山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汉江路以西区域由二级调整为三级;将天寿山路以南、天目山路以北、二小路以东、长虹南路以西区域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变化。综合考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场馆集中区域,将沂河西路以西、正阳路以北、泰山路以南、顺天河路以东区域由原来三级调整为二级;考虑到技术规程要求不能跨级别,将昆仑山路以北、锣鼓山西路以东、茂成路以南、文诚路以西的区域由二级调整为三级。
(二)乡镇分等定级确定情况(详见附件2)
乡镇驻地土地定级地价影响因素变化不大,用地规模、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等重要地价影响因素未发生大的变化,因此本次继续沿用上一轮更新确定的成果,将黄山铺、马站、诸葛、四十里堡划为一等乡镇;将高桥、崔家峪、高庄、夏蔚、道托、杨庄、院东头划为二等乡镇;将富官庄、圈里、沙沟、泉庄划为三等乡镇。
二、基准地价更新情况
(一)城区基准定价更新情况
较上一轮调整相比,商业用地平均降幅11.96%,住宅用地平均降幅3.1%,工业用地平均降幅2.4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降幅12.33%。
(二)乡镇基准定价更新情况
较上一轮调整相比,商业用地方面,一等乡镇平均降幅8.04%,二等乡镇平均降幅7.76%,三等乡镇平均降幅7.43%;住宅用地方面,一等乡镇平均降幅10.36%,二等乡镇平均降幅10.09%,三等乡镇平均降幅10.15%;工业用地方面,一等乡镇平均增幅0.68%,二等乡镇平均增幅0.69%,三等乡镇平均增幅1.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方面,一等乡镇平均降幅4.91%,二等乡镇平均降幅5.61%,三等乡镇平均降幅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