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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f/2025-0000124 主题分类: 铁路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12-22 发布日期: 2025-12-22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瓦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瓦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1号)第23条规定,现将我县辖区内瓦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瓦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序号 瓦日铁路起止里程 自铁路隧道结构外、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向外五十米的区域 备注
1 K1125+182.5-K1125+353.5 50 上下行
2 K1125+450-K1125+722 50 上下行
3 K1130+168.5-K1130+555.5 50 上下行
4 K1131+464-K1131+716 50 上下行
5 K1132+421-K1132+691 50 上下行
6 K1138+147-K1139+897 50 上下行
7 K1143+063-K1144+087 50 上下行
8 K1154+143-K1155+703 50 上下行
9 K1156+151-K1156+995 50 上下行


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由铁路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请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线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1号)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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