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沂政字〔2026〕81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
县政府: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拟对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1. CB(存)-2026-09号宗地,位于四十里堡镇铺前村、兖石路以北,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8045GB00007W00000000,面积4702平方米,其使用权于2026年7月4日期满。我局拟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使用,用途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0.2-0.5,建筑系数≥20%。
2. CB(存)-2026-10号宗地,位于杨庄镇杨庄村、曹高路以东,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9001GB00006W00000000,面积667平方米,其使用权于2026年12月25日期满。我局拟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使用,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0.6-1.2,建筑密度≤55%。
3. CB(存)-2026-11号宗地,位于黄山镇驻地、兖石路以南,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4054GB00014W00000000,面积9531平方米,其使用权于2026年7月4日期满。我局拟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使用,用途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0.2-0.5,建筑系数≥15%。
4. CB(存)-2026-12号宗地,位于沂博路以东,不动产单元号:371323001030GB00002W00000000,面积3772平方米,其使用权于2026年7月4日期满。我局拟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山东临沂烟草有限公司使用,用途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容积率0.5-1.0,建筑系数≥60%。
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