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6〕8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将CB-2025-060103号等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CB-2025-060103号宗地,位于沂水经济开发区、金华山路以北、山东双圆密封科技有限公司以东,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3021GB01014W00000000,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集体土地已经省政府(鲁政土字Q〔2025〕30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拟将287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于沂水县西朱家庄市场周边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司家官庄东机械园区道路建设工程,该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6〕2号)审核批准,项目选址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
2.CB-2025-090602-01号宗地,位于沂水经济开发区、唐王山路以南、临沂宝隆生物降解塑料有限公司以西,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3017GB01062W00000000,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集体土地已经省政府(鲁政土字Q〔2025〕97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国有建设用地收回,拟将382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于沂水县西朱家庄市场周边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司家官庄东机械园区道路建设工程,该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6〕2号)审核批准,项目选址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
项目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