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5〕132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将CB-2025-1001号等四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CB-2025-1001号宗地,位于天目山路以南、衡山路以北,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3008GB01031W00000000,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集体土地已经省政府(鲁政土字Q〔2025〕127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拟将2005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于沂水县2025年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嫩江路中段道路建设工程,该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5〕99号)审核批准,项目选址均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
2.CB-2025-1003号宗地,位于衡山路以北、威普斯橡胶项目以东,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3007GB01068W00000000,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集体土地已经省政府(鲁政土字Q〔2025〕127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拟将1286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于沂水县2025年工业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汉江路北段道路建设工程,该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5〕99号)审核批准,项目选址均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
3.CB-2025-1004号宗地,位于御福苑小区以南、长江路以西,不动产单元号:371323001073GB01003W00000000,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集体土地已经省政府(鲁政土字Q〔2025〕127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拟将7394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于沂水县城区山水路东段等道路建设项目御福苑南路道路工程,该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3〕132号)审核批准,项目选址均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
4.CB-2025-1005号宗地,位于城发印象温泉庄园以北,不动产单元号:371323103003GB01011W00000000,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集体土地已经省政府(鲁政土字Q〔2025〕127号)批准农转用并征收,拟将7104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用于沂水县税务局前路西延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发印象温泉庄园一期住宅小区北侧规划城市道路建设工程,该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5〕100号)审核批准,项目选址均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
项目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