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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qzz2691108/2026-000001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泉庄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5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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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泉庄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泉庄镇依托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11条。其中,政府会议12条,规划计划2条,工作报告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6条,公告公示6条,财政预算2条,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做到件件有回应,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答复1件。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公开前安全审查,防范失泄密情况发生。定期开展失效、无效信息清理,提升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梳理全镇各单位任务分工,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泉庄镇人民政府以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第一平台,以镇人民政府设置实体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等形式的渠道辅助开展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办公室共同参与、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认真答复各类渠道留言。2025年我镇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泉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人员配置不足、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实效性有待加强等方面问题。2025年我镇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集中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调整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健全常态化工作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全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推动规范性文件解读提质增效,拓宽政策解读形式、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增加政策解读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泉庄镇按照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持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落实。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我镇未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沂水县崔泉路1号,电话:0539-2691108,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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