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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6-000001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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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聚焦重点领域,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本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围绕新政务公开中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进行及时更新,包括局长办公会议、职责边界清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其中栏目更新数量最多的是行政处罚、强制的结果公示。除此之外本年度及时发布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另新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一栏,用于及时发布招投标情况。本年度,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向群众公开信息533余条。其中,“沂水生态环境”微信服务号362篇;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71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根据《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25〕5号)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强化服务理念,在申请受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明确具体责任及工作要求。依托依申请公开一体化管理平台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建立台账。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按照具体要求与时限落实到位,与去年相比增加1件,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本单位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维护,对于本系统信息数据及时开放共享,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按照信息发布人员自查、信息审核员初审和校对、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终审流程,确保信息发布无差错。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定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类型。

(四)平台建设方面。本年度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一栏,逐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持续重点打造政务新媒体“沂水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利用公众号发布形式多样化的优势,通过短视频、一图读懂等形式,围绕生态环境、政策解读等主题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上一年度的问题进行改进,一是逐步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工作技能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的深入了解;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随手拍”栏目的宣传,扩大了宣传范围,提高平台的利用率;三是依申请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对依申请公开的各种情况进行及时、规范答复。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主要存在公开渠道形式单一、部分政务媒体栏目发布不及时、缺乏规范性培训。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要拓宽公开渠道与形式。在以政府官网专栏为主要公开阵地的基础上,逐步构建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图文结合的优势,发布政策解读短视频、一图读懂图解等内容。让群众更加直观地加深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更加便利地获取和生态环境相关的惠民政策。

二要健全时效机制、规范平台运维。要明确各类型信息公开时限标准,确保信息及时发布。针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要建立“快速响应、即时发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平台巡查,及时修复死链、更正错误。

三是加强政府公开培训。强化终身学习思想,在依靠组织集中培训的同时积极自学,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本部门相关条例。杜绝“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要点》要求,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沂水生态环境”公众号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引导公众注意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健康防护,并做好企业减排措施。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件,其中人大建议会办3件,政协提案7件(主办1件,会办6件)。均于2025年8月31日前答复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及办理总体情况。

(四)我局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本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新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栏目。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做强“沂水生态环境”主账号,强化公众对生态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意识。依托全市依申请公开一体化管理平台,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统一、规范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联系(地址:沂水县东一环路18号;电话:0539--2251442;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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