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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xfj/2026-000000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信访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3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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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信访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水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透明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紧密围绕《2025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信访工作职能,持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平台,强化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法定内容公开,严格依据《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我单位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5年度,我局信箱共收到群众网上信件11次,全部完成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2025年度,沂水县信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着力提升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发布、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环节责任,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有章可循。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需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2025年,本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网站栏目建设,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和信访工作特点,持续优化本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使分类更清晰、查找更便捷。加强平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和内容巡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因平台问题导致的信息泄露、篡改或无法访问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内部年度评价范围,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检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条例》精神、年度工作要点、平台操作技能和依申请公开案例,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标《条例》的高标准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对于矛盾化解典型经验等深度信息的挖掘和公开还不够充分,主动服务决策、引导社会预期的功能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差异化解读做得不够精细。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落实《要点》关于“打造政策解读品牌”的要求,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法规政策,制作图文解读栏目。探索建立政策咨询知识库,加强政策解读宣讲。

二是持续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局内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重点提升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对公开范围的把握以及对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方法的掌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度,我局高度重视《2025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将《要点》中涉及信访局的任务等逐项分解落实。全年工作均围绕《要点》要求展开,特别是在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政策解读、规范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确保了《要点》各项要求在本局落地见效。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件。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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