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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slj2251638/2026-000000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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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水利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水县水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公开与保密,紧紧围绕全县水利重点工作,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定期发布水利工作信息,涵盖河湖长制、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工作动态,让公众及时了解水利工作的最新情况。2025年,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提高答复质量,强化科室沟通。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答复率达100%。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沂水县水利局重视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的维护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政务透明度的重要举措。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新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栏目,及时将数据信息公开共享,促进政务公开高质量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对接,按照相关要求关停“沂水水利”微信公众号,以县政府网站为主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提高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沂水县水利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常态化、日常化管理,以政务公开促落实,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依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科室之间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正做深做实。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沂水县水利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一些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仅停留在表面,未充分挖掘具体实施细节。二是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影响公开质量。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公开目录,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的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和技术方法,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鼓励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县水利局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应急预案等信息,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提高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均于2025年7月31日前答复。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及办理总体情况。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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