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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6-000002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6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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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深入践行《条例》精神,统筹做好公开与保密工作,紧密围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中心任务及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能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住建局中心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条例》相关要求,2025年我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包括房地产、建筑工程、住房保障、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严格遵循《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闭环管理机制,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局累计接收并处理了2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21件已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程,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规范答复,3件转接至下年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条例》要求,重点公开机构信息、财政信息、项目工程等信息,建立健全“三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工作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权威准确、内容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持续优化与科学配置,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的格式标准与内容质量,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更新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遵照《条例》及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全面接受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考核管理。持续健全质量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以制度保障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全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围绕城市更新、住房保障等重点工作,深化关键环节信息公开,提升发布时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功能,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提升整体服务效能。三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从严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年度,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督”原则,围绕精致城市建设、秀美沂水打造等中心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重点工作公开如下:一是聚力提升城市能级,年内实施公家疃、卷烟厂等5处安置区建设,改造老旧小区30个、非直供电小区52个,改造提升背街小巷5.7万平方米。二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实施城区25条、23.7公里道路建设,建设完成雨污管网37.5公里,治理泰山路、正阳西路等积水点7处。三是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9户、农村地区清洁取暖1.9万户,传统村落保护做法获《人民日报》专题报道。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均于2025年8月2日前答复。并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及办理总体情况。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住建局在政务公开方面积极推进创新实践。制度上,建立“三审三校”机制,确保信息权威性;内容上,聚焦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领域,强化政策解读与互动;形式上,采用多样化手段和活动对关键环节与热点问题进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上,优化政府网站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获取便捷性。通过制度规范、内容深化、形式创新和平台优化,显著增强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联系电话:0539-2251431;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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