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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sfj2251608/2026-000004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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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沂水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为法治沂水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法定公开要求,精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1条,其中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5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1228条。对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全面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基础信息,2025年预算、2024年决算等财务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执法信息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治政府建设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面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较2024年增加11件。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规范,建立申请办理台账,实行限时办结制,13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2件,答复文书规范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已公开内容需要调整的及时修改。全面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明确起草、审核、签发责任,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失误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除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阵地外,规范运维“沂水司法”微信公众号,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积极发布法治宣传、业务指引等内容,粉丝数量稳步提升,未发生违规发布情况。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畅通线下信息获取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公开联动互补。线下依托乡镇司法所等阵地,摆放法治宣传手册、业务办理指南等纸质材料,方便群众随时取阅、现场咨询。此外,畅通热线电话等诉求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和咨询。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问题导向,对照2024年存在主要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完成2项问题整改并巩固成效。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1次,覆盖工作人员35人,提升公开工作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梳理深度不足。二是公开渠道互动效能有待增强,公众参与反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内容精准度。加强与各科室沟通,围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核心业务,精准筛选群众关注度高、实用性强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内容,每月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健全互动反馈机制。优化公开渠道布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对照《要点》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将工作内容精准分解至各相关科室,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时限和具体工作标准。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紧扣法治建设核心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域社会治理、依法治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进展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立足便民利民,优化服务公开。围绕群众法治需求,及时发布律师服务、公证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便民利民举措,公开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咨询渠道。同时,常态化做好行政执法、普法宣传以及各类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探索“图文+视频”融合解读模式。对专业性较强、内容复杂的法律知识,除发布文字解读材料外,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俗易懂的图解和动画视频共40余篇。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中所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司法局联系(地址:沂水县香山路15号,电话:0539-2251608,邮编:27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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