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步骤 |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 城区信息采集 | 8月10日-14日 | ①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和城区随迁子女登录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②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信息注册填报时,按招生片区申报学校。城区随迁子女注册填报信息后,等待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审核完成公布空余学位后申报志愿学校。③10-12日,需取消直升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的且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且居所相对固定的沂水户籍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入学材料到乡镇(街道)联区或直升的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相应的调查表。④13日12时前,乡镇(街道)联区上报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名单和取消初中一年级直升的学生名单;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上报取消初中一年级直升的学生名单。⑤13日16时-14日24时,取消直升的小学毕业生登录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 |
| 乡镇(街道)信息采集及审核 | 8月10日-13日 | ①报名乡镇(街道)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并申报学校。②乡镇(街道)学校进行审核。 |
| 城区常住居民子女批次审核 | 8月15日-22日 | ①20日前,城区学校对常住居民子女报名信息进行审验,并推送初审及复审结果。②22日,公布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录取结果和城区学校空余学位。 |
| 城区随迁子女批次审核 | 8月22日-25日 | ①22日8时-22日24时,符合条件的城区随迁子女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一次申报志愿学校。②23日,城区学校进行一次申报审验,并公布录取结果。③24日8时-24日24时,公布二次申报城区学校空余学位,符合条件的城区随迁子女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二次申报志愿学校。④25日,城区学校进行二次申报审验,并公布录取结果。 |
| 入学办理 | 8月26日起 | 各义务教育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