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026-001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4-20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七百一十一)许家湖镇 |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七百一十一)许家湖镇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某水务公司
1、配电室未设应急照明灯。
2、火灾报警器未开启。
3、插排未固定。
4、液氧罐防护栏未复位。
5、氧气检测报警器数值异常。
6、泵房内电源线未架空。
7、有限空间作业未审批。
8、电动葫芦钢丝绳断股。
9、洗眼器挪作他用。
10、配药间未设应急照明。
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许家湖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