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43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五百七十五)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氯代吡啶装置液氯罐组(一级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已变更,企业未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3034--2022)第“4.15变更管理”相关要求,履行变更程序、记录变更情况;
2、氯代吡啶装置液氯罐组(一级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已变更,现场设置的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公示牌未更新;
3、2万吨/年2-丁烯醛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附图(图号A022032-现-11-1-7),图纸标注的V0218稀酸高位槽,与现场标注不一致(V603酸高位槽),图纸重复标注的V0218高位槽,现场是V703碱高位槽;
4、GDS系统中,东装置楼东成品入库泵处探测器检测单位是有毒气体,现场安装的是可燃气体探测器;
5、企业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存有人员变更、调整未提供变更资料;
6、液氯库现场设置有倒罐泵,2025年8月20日《山东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设备设施未体现液氯库倒罐泵。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