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41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五百五十七)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品罐区南侧灌装区防爆控制柜急停按钮未设置标识;
2、导热油炉西侧低位油槽围堰设置的雨水排放口阀门未关闭;
3、卸车区设置的便携式洗眼器未设置标识;
4、柴油发电机组现场未设置操作规程;
5、企业未落实HAZOP分析报告提出的定期对地基监测点进行监测建议,未将检查结果记录到《常压储罐月度检查报告》。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