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412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五百五十一)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品罐区南侧灌装区存放可燃物料(如编织袋、塑料布等)未及时清离;
2、消防泵房柴油机电池电量维护检查频率为每月一次不符要求,应为每周一次;
3、消防水池水管未做相关排凝工作;
4、柴油发电机的柴油标号未根据冬季情况及时更换。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