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411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五百五十)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
1、危险化学品仓库外一防爆操作柱未设防雨设施;
2、危险化学品仓库西侧应急救援器材柜内配备的正压式呼吸器未配备备用气瓶;
3、未将防冻防凝检查内容列入交接班记录;
4、烯丙醇剧毒化学品仓库南侧设置的洗眼器未做保温措施;
5、单体装置R-102蒸汽冷凝排水阀损坏、冷凝水就地排放。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