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37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五百一十三)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
1.R1801AB反应釜SIS联锁对象“打开循环水回水切断阀STV1807”与操作规程、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不一致。
2.二硫化碳、甲醛属于高毒物品,企业作业场所未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3.一期二硫化碳储罐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选用不锈钢材质储存。
4.二期二硫化碳储罐水池水位低。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