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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36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日期: 2026-02-03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五百零七)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未建立化验室化学品普查表;

2、未建立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

3、企业自2025年11月03日停工期间,企业在工艺、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发生了较大变化,未纳入变更管理;

4、企业自2025年11月03日停工期间,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各专业负责人未在岗在位;

5、企业自2025年11月03日停工期间,中控室、消防控制室、空压站(包含制氮机组)均处于运行状态,现场无人值守;

6、《山东某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缺少“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本企业事故事件进行管理”的要求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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