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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34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日期: 2026-02-03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四百八十三)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颜料有限公司

1、2025年10月新增1名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 (AQ3034--2022)“4.15变更管理”相关要求,履行变更程序;

2、《山东某某颜料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制度》规定临时变更期限6个月不符合“临时变更一般不应超过48h”的相关要求;

3、《山东某某颜料公司年产3000吨高档有机颜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公用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空气缓冲罐为1m,共计7台,而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现状安全评价报告中为2台2m3空气缓冲罐、1台1m3空气缓冲罐,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合,未提供相关设备变更资料;

4、2#生产车间颜料化反应釜釜底管线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安装Y型过滤器。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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