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30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30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四百四十六)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
1、实验室配电开关箱未设置漏电保护器;
2、实验室用真空泵电机未接地;
3、实验室未张贴消防、应急及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应急联系方式;
4、《山东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承包商管理》缺少“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本企业事故事件进行管理”的管理要求;
5、企业未提供承包商管理档案;
6、企业2025年11月10日委托山东某某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蒸馏塔提纯改造技改项目施工,企业未提供承包商施工期间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