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23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30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三百八十一)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某某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 DCS 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用电为一级负荷中有特殊用电要求的负荷。企业只有一路电源供电,不符合供电要求。
2.企业制氮、消防水泵、循环水泵等用电负荷属于二级负荷,企业的发电设备供电未接入,不符合供电要求。
3.企业未提供符合冬季要求的柴油发电机柴油型号。
4.企业提供的年产18000吨甲乙醇钠及叔丁醇钠医药中间体项目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中新增柴油发电机功率750KW描述错误,应为600KW。
5.企业一车间乙醇储罐进料阀LV1005B等仪表阀门位号、状态标识不清楚。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