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2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1-29 发布日期: 2026-01-30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三百五十二)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 2025 年 9 月发布实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中,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描述涉及氢氧化钠、甲基肼、液氨、二甲胺等化学品,企业原辅材料是否涉及,应核实。

2.三乙烯二胺车间南侧用吨桶存放的液体未标识名称。

3.企业未建立承包商管理档案,未定期对承包商进行评价。

4.企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与蒙阴某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二期项目建设设备设施施工合同时,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未签字。

5.企业 2025 年 5 月 6 日发布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缺少 “承包商黑名单” 的管理内容。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