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19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三百四十五)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磷酸钾盐车间内生产区域存在饮用水保温桶等生活设施,建议企业将其挪至非生产区域,避免人员误食造成人身伤害;
2、醋酸钠车间北侧残液中转桶、二钾不用母液等吨桶露天存放,标识不清;
3、尾气处理设备T7001、T7002未设置受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
4、储存双氧水的仓库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5、醋酸钠库房内产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 m。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