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171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三百一十七)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某某特种油有限公司
1、基础油原料罐区部分工艺管道上气动阀气源管道上的手阀未设铅封;
2、未提供化验室化学试剂分类清单;
3、企业涉及的天然气等危险化学品,未将使用的天然气(燃料)危险化学品登记在“化学品登记管理系统”;
4、燃气型导热油炉房内安装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未安装在距导热油炉顶棚0.3m处;
5、1#仓库内储存纸箱、包材等,只在仓库门口设置了“禁止抽烟”标识、未在仓库明显位置设置“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识。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