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14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二百八十六)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临沂某某化工有限公司
1、经现场询问当班化验员未熟练掌握试剂的理化性质;
2、进入化验室检查,企业陪同人员及当班化验员未向进入化验室检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
3、在岗化验员穿戴防护服、操作时未佩戴防护手套;
4、化验室所用试剂硫酸、氢氧化钠等试剂未放置在专用托盘中;
5、化验室现场未设置实验试剂废弃物收集容器。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