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054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5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二百零二)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1、厂区门口跨路管道处未设置限高标识;
2、蒸汽发生器房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箱未设置在有人员值守的区域;
3、蒸汽发生器液位计处未设置照明灯(光线暗无法识别水位线);
4、蒸汽发生器房天然气管道处压力表超期未校准(建议复校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
5、蒸汽发生器房天然气管道法兰跨接线断裂;
6、蒸汽发生器房内未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7、蒸汽发生器房内未设置“严禁烟火”“当心高温”等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处置牌;
8、西拉丝车间(停用车间)一台设备电源未断电,部分线路电源通电。
县应急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