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2063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发布日期: | 2025-08-1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一百五十一)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包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2025年4月23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沂水某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候某某、田某某2月7日请假,2025年开工第一课开展时间为2025年2月7日,资料显示两人参加了培训,参加人员与实际不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某作出处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