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206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发布日期: | 2025-08-1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一百四十八)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塑业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2025年6月4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沂水某塑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公司2名员工未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