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205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发布日期: | 2025-08-1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一百四十四)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2025年6月10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沂水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1.制冷机房处1台冷凝器未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2.贮液器上方1套水喷淋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上述行为1不符合《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AQ7015-2018第5.12条第h)款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述行为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其作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对该公司作出2万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