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205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发布日期: | 2025-08-1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一百三十八)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2025年7月17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沂水某食品厂员工未进行员工岗前培训,直接要求员工上岗。2025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装卸工祝某某未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