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972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发布日期: | 2025-09-27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一百三十二)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某加油站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2025年07月03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沂水县某加油站进行检查,发现:卸油员耿某某2025年6月30日16点08分左右开展卸油作业时,卸油作业不规范。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25万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0.55万元的罚款,对卸油员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0.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