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81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千零二十八)高庄镇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某某水厂
1.未按照应急物资装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
2.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表中缺少升降机相关安全附件、设备急停装置等;
3.成品库门口处“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标志牌老化;
4.厂区升降机处“严禁载人运行”的警示标志和额定起重量标志缺失;
5.生产车间更衣室杀菌灯电源线路接线端处绝缘强度不足,不利于安全用电;
6.二楼纸箱库控制柜断路器缺少相间绝缘弧板;
7.二楼纸箱库内灭火器配置不足;
8.二楼装箱机配电箱控制开关接线端裸露过长,未绝缘包扎;
9.办公室空调配电盒处未设置“当心触电”安全标志;
10.厂区内“禁止吸烟”、限速标识牌老化。
上述曝光隐患已完成整改,高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