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623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发布日期: | 2025-06-26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千九百零五)沂城街道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包装厂的电气焊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5年5月26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沂城街道应急办执法人员到沂水县****包装厂检查,发现:员工范某某在厂区进行电焊作业,未取得电焊工证。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沂城街道应急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对沂水县****包装厂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沂城街道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