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2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千五百六十九)许家湖镇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某服饰有限公司
1. 包装工序照明灯电源线使用双绞花线,不符合规范。
2. 包装工序照明灯电源线未进行穿管防护。
3. 生产车间作业现场有儿童到处走动,存在安全隐患。
4. 熨烫工序蒸汽发生器安全阀未校验。
5. 熨烫工序南侧、裁剪工序西侧配电箱箱门未设置等电位跨接,箱体未接地。
6. 熨烫工序南侧配电箱内断路器未设置相间绝缘隔板。
7. 生产车间各工序顶部位未设置烟感报警器。
8. 生产车间内外未设置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
9. 裁剪车间裁剪机处未设置“当心机械伤害”等安全标识。
10. 生产车间内部分穿墙电源线未采取金属管防护措施。
上述曝光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许家湖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