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0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一千四百一十四)高庄镇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县某某公司
1.生产车间2线传送带长度大于30m未设置拉绳开关;
2.生产车间2线车间一配电箱箱门未进行跨接;
3.车间东南角安全出口应急灯未通电;
4.生产车间2线边坡防护栏部分拆除后,未及时设置防护;
5.生产车间下料口未设置“禁止入内”安全标志;
6.生产车间2线位置闲置坑洞处周边未设置防护措施,存有人员坠落风险;
7.1线除尘器处配电箱有线头裸露未做绝缘处理;
8.1线除尘器西侧控制箱缺少“当心触电”安全标志;
9.水轮机处缺少“当心机械伤人”安全标志;
10.1线滚筛下方电机皮带传动部位缺少防护罩。
上述曝光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高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