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4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八百四十七)杨庄镇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加油站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加油站储油罐液位检测报警装置及双层罐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二、判定依据
《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四条: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三、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储油罐液位检测报警装置及双层罐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处设置不间断电源。
杨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