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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2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08
标       题: 安全生产曝光台(七百零四)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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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患:复配料仓临边未设防护栏

判定依据:《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5.7.1

2.隐患:热风炉报警器显示盘背向巡检一侧,无法观察。

判定依据:《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4.1.1

3.隐患:车间配电室未设置照明设施

判定依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5.1

4.隐患:成品仓库门口设的5km/h被遮挡

判定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9.2

5.隐患:成品仓库门口近处配备的消火栓水带端头卡扣脱落、缺失密封圈

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6.隐患:成品仓库近处潜水泵配电柜箱门与箱体等电位连接线与电气设备接地串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判定依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 )第4.2.9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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