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1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五百五十六)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山东XX新材料有限公司
1.隐患:公司重大(较大)风险公示牌,重大(一级)7个、较大(二级)5个,不符合规范要求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标准(试行)》第3.2
2.隐患:多处露天存放产品,无遮阳等防护措施,无警示标识
判定依据:《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4.2

3.隐患:主要道路未施划中心线
判定依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第7.6.3.4条

4.隐患:仓库处运行的叉车阻火器未封闭使用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6.3.7条

5.隐患:二期项目配电在一期配电室内,安装区域未与运行配电设施隔离、警戒;
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第4.11条-4.11.1

6.隐患:一期配电室因施工挡鼠板缺失、未闭门运行
判定依据:《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2.4条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