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0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四百七十三)杨庄镇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木业加工厂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从业人员贺某某无电工证,私自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二、判定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案例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三、整改措施
立即停止作业,对违规人员贺某某处罚通报,并进行全员警示教育。
杨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