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67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三百四十一)道托镇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2024年10月16日,道托镇应急办监管、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某公司安全员的陪同下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从业人员庞某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证,私自进行电工接电作业。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97第1裁量档次的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道托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