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6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三百零四)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机械有限公司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等案。
2024年10月23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沂水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1台不带除尘设施的砂轮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