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5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二百三十四) |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某矿业有限公司危险作业等案。
2024年8月7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矿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2024年7月9日开展的井下动火作业票作业地点填写不详实,动火作业未由矿山主要负责人审批。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结合该公司其他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合并作出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